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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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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明确作息时间、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
文章来源:院办  2012年10月10日 15:49  点击:[]

院内各单位:

我院在校生人数已达万人规模,工作任务加重、管理难度加大。为更好地适应学院建设和发展形势需要,建立良好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秩序,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,根据《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教职工考勤请假、销假及出差管理办法》(院发[2011]28号)文件精神,现就学院作息时间及考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学院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(周三至周日),工作时间为上午8:00~12:00, 下午14:00~17:30。

2.行政人员、教辅人员、工勤管理人员和学生辅导员实行坐班制,无特别事由不准离开办公地点。专职、全职教师实行到岗制,即除教学任务以外的工作时间应在岗工作,原则上不准离开学院。兼职教师按实际承担教学任务情况考勤。

3.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,坚守工作岗位。严禁迟到早退,一经查实,将对迟到早退者严肃处理。

4.教职工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,按审批权限和请销假程序,分别由所在单位及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准离院;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岗者,按旷工处理。

5.各单位负责人及考勤员应严肃对待教职工考勤工作,严格执行教职工日常考勤及请销假制度,如实向人事处反馈考勤信息。

6.周日下午工作时间,除有校车乘车证的教职工可乘班车离校外,其他人员均应遵守作息时间。

7.学院办公室和人事处将代表学院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出勤情况,检查结果将与学院年度单位(个人)考核评优挂钩。

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

学院办公室 人事处

二○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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